企业应对被供应商拖欠货款保障资金安全的方法
企业作为采购方时,若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供应商货款,不仅会影响合作关系(如供应商暂停供货),还可能面临诉讼风险,损害企业信誉。掌握科学的应对方法,能在缓解自身压力的同时,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
第一个方法:“‘及时沟通 + 坦诚说明’,避免供应商误解”。发现无法按时付款时,第一时间联系供应商,说明原因(如 “下游客户货款未收回”“新项目投入导致资金暂时紧张”),避免 “失联” 或 “敷衍回复”,让供应商感受到 “企业有还款意愿,只是短期困难”;同时提供 “预计付款时间”(如 “下月 15 日前支付 50%,剩余 50% 下下月付清”),附带上游客户的付款承诺函,增强供应商信任。某电商企业因下游回款延迟拖欠供应商货款,及时沟通后,供应商同意延期 1 个月付款,未暂停供货。
第二个方法:“‘协商替代方案’,减少对合作的影响”。若暂时无法支付现金,可与供应商协商替代方案:一是 “以货抵债”,用企业库存商品(如原材料、成品)折价抵偿部分货款,需双方共同评估商品价值(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约定 “若后续企业支付现金,供应商需退回未销售的商品”;二是 “供应链金融合作”,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如保理公司),将企业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提前获得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三是 “长期合作让利”,承诺 “未来 1 年增加采购量 10%”,换取供应商同意延期付款或减免部分利息。某食品企业用库存产品抵偿 30% 货款,剩余 70% 分 3 期支付,既缓解了资金压力,又保住了长期合作的供应商。
第三个方法:“‘签订延期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货款延期支付协议》,明确延期金额、延期期限、是否支付利息(如 “延期 3 个月,按年利率 3% 支付利息”)、违约责任(如 “企业未按协议付款,需支付延期金额 10% 的违约金”)。协议中可约定 “若企业提前付款,可减免部分利息”,激励企业尽快回款。某机械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延期协议后,按约支付货款,后续合作中供应商还给予了 5% 的采购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