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借款离婚时是否要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未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特殊约定,则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配偶向另一方借贷的资金应被默认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资源;
而当夫妇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并将夫妻共有财产作为借贷本金用于某一方单独进行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之需时,这类行为可理解为双方自愿协商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明确表态,因此在离婚之时,可依据上述借款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