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对方恶意欠债,需要一起承担吗?

  很多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会出现一方恶意借贷的情况。为了多分财产、转嫁债务,刻意大额欠款,让另一方背负莫名债务,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规避这种恶意负债风险。

  离婚前恶意新增的债务,无需无辜方承担责任。在夫妻关系存续末期,明知即将离婚,故意借贷、虚构债务、挥霍欠款,不属于家庭正常开支,属于个人恶意债务行为。

  法院判定离婚债务时,会重点核查欠款时间、用途和真实意图。对于离婚前夕突然新增、无合理用途、刻意转移风险的债务,会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贷方独自承担。

  遭遇对方离婚前恶意欠债,及时留存沟通记录、消费凭证、分居证明,主动举证债务不合理性,就能规避无端负债,保护自己的婚姻财产和债务权益。